拟确认阳光助残基地公示
平乐县残联
按《自治区残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广西“阳光助残基地”项目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平乐县2023年阳光助残基地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经经济实体申报,县残联评估组对申报经济实体进行调研评估,拟确认平乐县春苑养殖专业合作社为我县“阳光助残基地”,现予公示。
公示期自2023年4月3日至4月10日,凡对上述经济实体确认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平乐县残联反映,电话:7887746;举报地址:平乐县平乐镇南洲新区县政府大楼东侧栋一楼平乐县残联办公室(邮编542499);举报邮箱:plcl@guilin.gov.cn
申报经济实体基本信息:
序号 | 申报单位名称 | 性质 | 地址 | 主营业务 | 场地面积 | 申报基地类型 |
1 | 平乐县春苑养殖专业合作社 |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 平乐县二塘镇茶苑街058号 | 家禽饲养、销售、屠宰,动物诊疗,兽药经营等 | 45亩 | 辐射带动 |
平乐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