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沁园新居轮候人员选房通知
对2015年高新区沁园新居公租房已摇号轮候的申请人,经复审公示,符合原分配标准的按原轮候顺序号,对沁园新居空置的16套房源予以分配,选房时间为:2016年10月20日。选房地点为:城市更新办公室(房屋管理中心)217房间。按《2016年高新区公租房管理实施细则》由申请人所在单位与济南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签订租赁合同。本次轮候涉及到的申请单位和高新区户籍家庭人员信息表附后。
对申请人意向放弃继续轮候的,按2016年申请分配公告标准,纳入本次摇号排序选择港源新居和孙村南区房源,于2016年10月19日进行摇号,2016年10月24日至28日按照摇号排序结果依次选房;意向继续轮候的,仍按2015年分配标准继续轮候。
选房要求:高新区户籍家庭户选房时,申请人带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单位选房时,单位经办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单位授权委托书各一份,代表单位员工选取全部房源。
***:《沁园新居公租房2016年第二批轮候申请人员信息表》
济南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
2016年10月17日
编辑: 高新区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