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圆满完成清明节安保工作
县公安局按照省厅、市局及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全力做好清明期间安保各项工作,有效维护了全县社会稳定。清明节期间,未发生有影响的刑事、治安案件和交通、火灾事故,社会治安总体平稳。
一是周密部署,开展各类隐患排查。4月3日省厅市局清明节安保维稳工作视频会议后,县局立即提前部署了清明期间安保工作。会议要求对清明期间可能产生的不安定因素进行摸排情况、掌握动态,确保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要求消防大队、交警大队及各派出所对涉及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及辖区不安定因素进行排查,确保各类隐患排查到位。二是突出重点,落实管控措施到位。根据清明节期间社会治安及季节规律性特点,强化对防火、交通安全、大型活动等管控措施的落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组织消防大队、辖区派出所深入各村组宣传清明祭扫防火知识,全面提升群众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加大治安防范、武装巡逻力度,骑警队 24小时不间断巡逻,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摆到街面上。三是强化监督,确保队伍管理稳定。严格按照省厅、市局要求,加强值班备勤工作。在4月5日至7日,实行局领导值班,各部门带班领导在岗在位,随时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为节日安全保卫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同时,清明节期间,值班局领导还带领督察大队对联勤指挥部、治安检查站、武装巡逻进行了现场督察,确保各项安保措施落实到位,清明期间无民警违法违纪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