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阳县公开选拔副局级领导干部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县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拔一批副局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和数额
这次共公开选拔12名副局级领导干部,其中,团县委副书记1名,妇联副主席1名,信访局副局长1名,信息产业局副局长1名,镇党政副职8名。
二、报名的范围、条件和资格
1、报名范围。全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国家公务员或国家干部(中、小学教师除外)。
2、报名条件。凡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以及达到报考职位规定的相应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
下列人员不在推荐和报名范围: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纪律处分条例(试行)》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未满的;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被追究过刑事责任的。
3、报名资格
(1)团县委副书记: 年龄在26岁以下(以后出生);参加工作满一年(前参加工作)。
(2)妇联副主席: 年龄在28岁以下(以后出生);参加工作满三年(前参加工作,下同);女性。
(3)信访局副局长: 年龄在30岁以下(以后出生,下同);参加工作满三年;女性;中共党员。
(4)信息产业局副局长、镇党政副职: 年龄在30岁以下;参加工作满三年。
报考团县委副书记职位的,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报考其他职位的,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所有报考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必须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见习期或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见习期或试用期期间年度考核视为称职或合格等次)。
三、方法步骤
1、公开报名。报名采取自愿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先在本单位按照选拔职位自愿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各单位党组织集体研究提出推荐人选。推荐人选确定后,由各单位将报名材料报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考人员花名册》一份(《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花名册》可从济阳政务信息公众网,网址:www.jiyang.gov.cn),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正面免冠jpg格式电子版照片。
2、资格审查。按照报名条件和资格,对推荐人选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笔试。参加笔试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不低于10:1。低于规定比例的,该职位不再进行公开选拔。
3、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为5:1。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分别在政务中心二楼大厅和济阳政务信息公众网公布。面试答辩,采取按报考职位分组,逐人进行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5、组织考察。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为3:1。对确定的考察人选,分别在政务中心二楼大厅、济阳电视台和《新济阳》报公布,由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察。
6、体检。对拟任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综合成绩和组织考察情况依次递补。
7、决定任用。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和组织考察情况,研究提出任用建议,由县委常委会集体讨论作出任用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提名的意见。对县委决定任用的干部和决定提名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或者按照有关规定提名,并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对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不适用试用期制的干部,任职一年后经考核不胜任的,提出免职意见。对列入考察对象暂未任用的,列入后备干部管理。
四、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和地点:至,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6:00。地点:政务中心七楼会议室。
2、笔试时间:上午9:00至11:30。考点、考场、考号在准考证上注明。准考证于上午到县委组织部干部科领取(政务中心718房间)。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简章由济阳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4232680
附:1、报考登记表
2、填表说明
3、材料报送要求
4、报考人员花名册
济阳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