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章丘市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各镇街、市直各部门及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奖励在科学技术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调动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自主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实施转化,推动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根据《章丘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二О一三年度章丘市科学技术奖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3月20日起至4月10日止;
二、申报程序:按行政隶属关系申报,由主管单位负责本系统、本行业和直属单位项目的初审和申报。无主管部门的科技成果、专利完成单位可直接向市科技奖励办公室申报。
三、申报具体事项:
(一)科技进步奖:
1.申报范围:受理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已通过鉴定,未获得科技进步奖励的科技成果。
2.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申报材料两类。两类申报材料中相同的填报项目,内容须保持一致。
①电子版材料:登入章丘市科技信息网站(
http://www.zqkjj.com),点击“服务指南”下的《章丘市科技进步奖申报书》word文档,按要求填写后存盘上报。或直接复制通知后申报书word文档,填写后存盘上报。
②纸质申报材料。按《章丘市科学技术奖申报书》,《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原件),应用证明(复印件),查新报告(复印件)、专利证书及权利要求书(复印件),其它证明材料(复印件)顺序依次装订成册(A4开本竖装),不另加封面。
申报单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和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一并上报推荐单位,由推荐单位认真审核并填写推荐意见后,统一申报到市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
(二)专利奖:
1.申报条件:①在2012年12月31日前已被授予专利权且无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设计人纠纷的发明、实用新型有效专利;②专利技术在本市实施或本市专利权人许可他人在本市以外地区实施、许可转让费在30万元以上的,并取得较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③获得同级及以上专利奖、科技进步奖和技术发明奖且有资金奖励的专利项目不再申报。
2.申报材料:
①各申报单位或个人认真填写《章丘市专利奖申报书》(见***),或从市知识产权局网站(
http://zq.jnyjx.com),一份申报书仅限填报一项专利;
②提供专利证书、2张5寸产品照片;
③专利权人为职务发明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为非职务发明的应提供身份证;实施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自行实施的不重复提供;
④所有申报的专利项目需由济南市知识产权信息中心出具法律状态证明材料,实用新型专利还需由济南市知识产权信息中心出具检索报告;必要时需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出具的专利登记薄副本;
⑤凡属许可实施的专利项目,须提供相关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及许可使用费收入证明;
⑥文字材料统一以A4纸为标准,所有材料报送正本1份、副本1份,同时报送word格式电子版文档;
四、申报材料于2013年4月10日17时申报结束,申报材料以收到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电话:83213584,83236710
联系人: 刘其龙 赵敏
电子邮箱:
zqywk@sohu.com,
zqzscqj@163.com
通信地址:章丘市龙泉大厦3楼西章丘市科技局
七、***:
章丘市科技进步奖申报书.doc
章丘市专利奖申报书.doc
章丘市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