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区抽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
长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20年 第27号
关于区抽1批次不合格食品
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济南市长清区秀航金客来超市销售不合格韭菜案
1、基本情况。
(一)样品名称:韭菜
(二)不合格项目:腐霉利
(三)报告编号:BE202****10057
2、处置情况。经调查,该单位销售的不合格批次韭菜在执法人员送达不合格报告时已销售完毕,现场未发现上述批次库存。
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韭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当事人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十一条第(二)项,第十二条第(一)项、第(五)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规定,济南市长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济南市长清区秀航金客来超市作出行政处罚如下: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没收违法所得12.90元;3、罚款50000元。
3、整改情况。济南市长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加强进货查验管理。
济南市长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07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