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检察院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
区检察院不断加大查办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力度,为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省会现代化中心城区跨越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深刻认识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工作来抓。院党组将其作为重要议题,定期研究工作情况,及时召开会议作出部署;检察长把好方向,亲自督导;分管检察长认真筹划,靠前指挥;反贪局、反渎局局长率先垂范,带头办案;办案干警甘于奉献、勇于担当,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呈现整体推进、全面发展的良好态势。
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
今年以来,共立查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4案15人。其中立查了区财政局副局长汪元君涉嫌玩忽职守案,华山景区管委会副主任王正民涉嫌玩忽职守案。汪元君和王正民在仲宫镇四道沟“惠民工程”雨水集蓄工程项目验收过程中,没有认真履行验收职责,在工程尚未完工的情况下在项目验收单上签字确认,致使中央财政补贴200余万元被冒领、套取,没有让群众享受到真正的实惠,并且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坚持以打促防,注重标本兼治
在查办案件的同时,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结合个案、类案的查办工作,深入分析研究扶贫领域犯罪的特点、规律,有效推动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同步协调发展。今年以来,区检察院廉政教育基地共接待警示教育13次,受教育人员达1100余人。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带头到区公安分局、仲宫镇、济钢集团、黄台电厂等地以预防职务犯罪为主题开展法治讲堂十余场;预防部门负责人到区扶贫办以“让自己成为一面旗帜”为题向全区扶贫开发工作者开展专题宣讲,从身边的案例出发,普及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知识。
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自觉地把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强化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该项工作得以整体推进,一些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得以有效查办,与区委的坚强领导和人大的大力支持是分不开的。
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任务繁重,使命光荣。区检察院将针对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扶贫工作,着力强化对扶贫资金的监督,集中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坚持突出重点、盯住基层,关口前移、惩防并举,宽严相济、把握政策,改进方式、注重实效,通过依法查处和预防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努力确保脱贫攻坚期内职务犯罪不发生、少发生,做到预防到位、帮扶到位、惩治到位,保障扶贫开发工作见进度、有成果、出成效,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真正惠及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作者:区人民检察院)信息来源:区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