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单池容积五百立方米以上的农村可再生能源沼气工程及日供气量五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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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6日发表
为贯彻落实《***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鲁政发〔2021〕1号)的精神要求,市中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现取消“单池容积五百立方米以上的农村可再生能源沼气工程及日供气量五百立方米以上的农村可再生能源秸秆气化工程设计方案核准”行政许可事项。自2021年2月4日起,我局不再受理单池容积五百立方米以上的农村可再生能源沼气工程及日供气量五百立方米以上的农村可再生能源秸秆气化工程设计方案核准的相关申请。
特此公告。
济南市市中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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