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四项举措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
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引导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区民政局采取四项措施,切实加强社会组织登记服务管理工作。
一是严格审核网络材料。依托统一的电子平台,形成统一的审批服务系统,将区属社会组织登记审批事项全部纳入网上办理。按照核准期、成立期等节点认真审核社会组织申请材料,及时反馈、提醒补正相关材料,做到严格审核,热情服务。
二是认真落实实地勘查。对申报社会组织加强实地勘察,重点检查新办社会组织名称、地址是否与材料一致,是否有独立的财务室、办公室,器材设备是否满足服务需求,办公安全是否达到相关要求,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完善齐备,理事会制度、监事会制度是否有上墙公示,并如实填写实地检查登记表。对现场与材料中内容均一致的单位,区民政局通知申请人领取该单位的登记证书。
三是加强登记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把好社会组织发展“安全阀”,认真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择优发展“效能高、条件优、守法严、政社分、服务好、作用强”的社会组织, 2017年,社会组织登记数量有序增长,全年新登记社会组织7个,登记合格率100%。
四是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一方面扎实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工作,重点把握社会组织财务运行状况,坚决撤销不作为、不规范、不守法、政社不分的社会组织。另一方面,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建立由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及相关部门组成的服务管理联动机制,完善定期情况通报、监管协作、联合执法等制度,加强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保证我区社会组织的健康有序发展。(区民政局 郭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