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督查组前往平遥县开展集中督查
为切实保障全市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坚决打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10月29日,市委市政府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督查组前往平遥县,开展集中督查行动。
督查组共分五路,深入平遥古城内、外,重点检查了古城内优质煤的供应和替换情况,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和茶浴炉、经营性小燃煤炉(灶)是否实现“清零”,燃煤炉灶清洁能源替代情况;古城外建成区范围内燃煤小锅炉“清零”情况,施工工地扬尘管理情况;建成区范围外保留的燃煤锅炉是否达到特别排放限值标准,是否安装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锻造、碳素、焦化、橡胶等行业深度治理及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等情况。
督查中发现,个别小商户、租户等仍存在燃烧蜂窝煤现象,施工工地存在周边无围挡、苫盖不严密,建筑垃圾清理不及时等问题,部分企业存在手续不全、环保不达标等情况。针对相关问题,督查组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对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企业要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严格按照环境整治要求,确保已投入的环保治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要尽快完成煤厂的密闭式收尘设施建设,建设高标准车辆自动感应冲洗设施,全力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要明确排放标准,做好环保检测,数据收集后要积极与环保部门对接。要积极推进散煤清洁治理,加强与各级村的协调沟通,加快煤改气工程进度,努力改善空气质量,实现环保与发展的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