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综合自评估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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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1日发表
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要求,2020年9月,泰州市兴化生态环境局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兴化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开展了综合自评估工作。现将评估结果公示如下:
2017年-2020年,全市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土十条”明确的各项任务要求,细化工作任务,强化部门协作,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一是认真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要求,经初步核算,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
二是认真做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建立污染地块清单并由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向社会进行公示,加强建设用地调查评估和评审管理。推进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的风险管控和拟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治理修复,持续强化土壤环境监管。
三是实行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布,与全市重点监管单位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加强重点监管单位监督管理。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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