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信用体系建设首次引入医疗保障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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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1日发表
日前,市医疗保障局被列为泰州市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地区,这意味着我市信用体系建设首次引入医疗保障监管体系。我市将利用2年时间,建成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体系,以“泰兴模式”推动泰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新突破。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市医疗保障局将积极探索信用体系在医疗保障监管体系中的应用,建立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评价指标和医疗保障信用红黑名单制度,努力建成体系完整、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体系,进一步规范我市纳入医保协议管理的医疗机构、零售药店以及医保医师、参保人员的医保行为,牢固树立诚实守信的理念,形成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努力打造全市示范样本,充分发挥示范效应,展示我市“惠民、阳光、和谐”医保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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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8 10:24:1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