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港区创成2018年省级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综合试验区
日前,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发布《关于评估确认2018年省级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综合试验区和省级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园区的通知》(苏协劳〔2018〕6号),高港区获批“2018年省级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综合试验区”。此次评定的综合试验区全省共7家,其中,县(市、区)全区域被整体确认为试验区的,高港区为全省首家、全市唯一。
和谐的劳动关系是稳定社会、保障民生、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石。一直以来,高港区高度重视和谐劳动关系构建,2018年出台《高港区建设省级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成立了人社、住建、公安等24家部门参与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整合各方力量、集中各类资源,全力争创省级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在具体工作中,以机制创新为核心,推进“4大体系40项制度”建设,覆盖了企业劳动用工、收入分配、诚信建设、社会保障、集体协商、文化培育等方方面面;以职工维权为重点,深化“两大平台”建设(劳动监察“两网化”平台、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平台),建成园区一级监察网络7个、社区二级监察网络90个,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6个、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100家,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执法检查、法律援助、矛盾调解等维权服务;以典型示范为引领,开展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园区)创建,累计创成市“十佳和谐劳动关系企业”2家,市和谐劳动关系企业15家,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家,省级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园区1家。
经过不懈努力,创建工作成效持续显现,全区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大幅提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100%,私营、股份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99.5%,工资集体协商率90%以上,社会保险参保率98%以上;劳资纠纷显著下降,联动平台投诉举报率全市最低,欠薪总金额较2017年下降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