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机械刀具生产项目 | 南京胜锋机械刀具有限公司 | 南京市高淳区东坝街道青山茶场集镇170号 | 南京博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胜锋机械刀具有限公司拟投资100万对现有项目进行改扩建,购置网带电阻炉、台车回火炉、油压机等生产设备,改建刀具生产淬火工艺生产线1条,利用原有厂房,建设机械刀具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800万件/年(1500t/a)刀具生产能力。 |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废气主要为淬火工序产生的油烟(油雾)废气,根据淬火油的成分,会产生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项目废气经高压静电式油烟净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一根15m高排气筒1#排放,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为0.036t/a、排放速率为0.015kg/h、排放浓度为1.15mg/m3,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相关标准;对车间东侧42m处的村民住宅点保护目标青山茶场九工区影响值为0.03672mg/m3,则有组织排放最大落地浓度和对保护目标影响值均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的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青山集镇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对周边水体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的运行,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确保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对青山茶场九工区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废含油手套及抹布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金属屑、边角料、刀具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废油、清洗废油渣、废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因此,本项目固体废弃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12月4日至2020年12月10日(五个工作日)。
传真:56871767 通信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胥河北路5号 南京市高淳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211300
电子邮件:919038780@qq.com 联系人:陈庆琳 联系电话:5687176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