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溧)拟征公告〔2021〕12号
石湫街道明觉社区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明觉小学建设项目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依据《关于石湫街道明觉小学异地新建项目可研报告的批复》(溧审批投许[2020]138号),本地块拟用于明觉小学项目建设,该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的情形。
二、征收范围
拟征收地块位于石湫街道集体其他乡土地,石湫街道明觉社区集体、明觉寺组,项目四至范围为石湫街道明觉集街道正大街以东,花溪路以南。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1年6月19日至2021年6月28日,由石湫街道、规划资源部门、房屋征收部门,赴你社区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有下列情形的,不作为增加补偿的依据:
(一)抢栽抢种;
(二)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三)办理入户或分户;
(四)改变土地、房屋用途;
(五)办理新增、变更工商营业执照;
(六)从事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特此公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