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离型纸产品的研发生产项目 | 南京万沃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27号 | 南京博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拟投资3500万元,租赁南京宏信风机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27号的3200m2厂房,新建离型纸产品的研发生产项目,即本项目。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3000吨离型纸、600吨离型布的生产规模,项目员工人数12人 | 水环境: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尾水排放官溪河,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大气环境: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涂布、烘干废气和转印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VOCs,由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UV光催化氧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楼顶21米高排气筒(P1)高空排放。 噪声:本项目夜间不生产,昼间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并经厂房隔音、距离衰减后,昼间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本项目废原料桶、废UV灯管、废活性炭产生后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库,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集中处理;废边角料和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固体废物都能得到合理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其他(生态、振动、环境风险等):无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6月24日至2020年7月1日(五个工作日)。
传真:56871767 通信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胥河北路5号南京市高淳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211300
电子邮件:919038780@qq.com 联系人:陈庆琳 联系电话:5687176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