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铝制品马赛克装饰品加工生产项目 | 南京法洛尼亚建材有限公司 | 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秀山路35号1幢 | 南京亘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法洛尼亚建材有限公司租赁南京鹏智电气工程有限公司位于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秀山路35号1幢厂房的第二层车间,租赁面积2320m2。公司拟建设“铝制品马赛克装饰品加工生产项目”,新建2条马赛克加工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产3万平方米的铝制品马赛克装饰品。 | 废水:建设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雨水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超声波清洗水经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合流,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后接入工业园区内污水处理管网,最终排入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排放标准,最终排入官溪河。 废气:本项目调漆、喷漆和烘干均在密闭的房间内,建设单位拟采取干式喷柜(含过滤纸盒)负压收集喷漆废气,收集的废气经“过滤棉+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在烘干箱出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烘干废气,收集后的废气通入“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喷漆废气和烘干废气汇至1#排气筒排放(风量50000m3/h)。调漆废气和贴网布废气由于产生量很少,且工位不固定,故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即可。 噪声:建设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产生于自动化往复喷涂机、智能烘干箱、超声波清洗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及风机等设备,经减振、隔声与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固废: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均安全妥善的处置,固废实现“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
2 | 电机生产制造项目 | 南京昌亿科技制造有限公司 | 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秀山路83号 | 南京博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租赁南京首赫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厂房,本项目租赁1栋一层厂房,总占地面积274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45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刹车座10万件、刹车座后盖22万件、马达前盖5万件、马达后盖5万件的生产能力,项目员工人数15人。 | 水环境: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尾水排放官溪河,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大气环境:本项目无废气产生,对周围大气环境无影响。 噪声:本项目夜间不生产,昼间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并经厂房隔音、距离衰减后,昼间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本项目废金属边角料产生后暂存于厂区一般固废暂存区,收集后外售;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废包装桶及含油废物等产生后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库,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集中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固体废物都能得到合理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12月26日至2019年12月30日(五个工作日)。
传真:57338722 通信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胥河北路5号南京市高淳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211300
电子邮件:372589939@qq.com 联系人:金 杰 联系电话:5733872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