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2021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全用药需求,提升公众安全用药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树立监管部门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江宁区2021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1年10月25日至11月15日
二、活动主题
活动的主题为“安全用药 坚守初心”
三、宣传重点
2021年是***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按照国家和省、市局工作部署,“全国安全用药月”将围绕重点工作,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等,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用药相关理念和使用知识。
(一)展示抗疫成果。宣传市场监管部门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保证疫情防控一线药品物资需求及质量安全,切实坚守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底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等相关内容。
(二)法规集中宣贯。药品监管法规制度,使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进一步提升药品安全法治水平,增进公众对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认知和理解。
(三)安全用药科普宣传。发挥药师、药学专家及相关专业团体的作用,宣传安全用药理念和使用知识,对儿童、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安全用药进行解读和科普,形成有效的科普干预,切实发挥药师的药学服务作用。
四、活动内容
(一)“安全用药 坚守初心”药品安全科普知识进校园宣传活动。举办安全用药公开课,组织安全用药科普专家开展健康公开课,发放宣传手册,提示用药安全隐患,树立安全用药意识。(药化科、相关分局)
(二)第十届“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广泛动员全区公众、监管人员、药品经营从业人员积极参与“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可通过关注“中国药闻”“药葫芦娃”“江苏药品监管”等官方微信参与有奖答题。通过参赛,精准传播安全用药知识。(药化科、各分局)
(三)用药安全公众互动活动。组织开展户外广场活动,遴选业务能力好,表达能力强的执业药师,通过广场咨询现场为民解疑答疑,近距离指导公众用药安全,普及药品常识。(药化科、东山分局)
(四)开展媒体专题宣传。通过人流量较大的区域内的户外LED大屏滚动播放“安全用药”相关知识宣传内容,科普安全用药知识。加大安全用药和用药警示信息宣传的力度,重点宣传最新的政策动态。提高公众认知水平和防范意识,形成宣传声势。(药化科)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结合实际,突出特色,做好各项活动策划与实施。严格执行国家和各地联防联控机制部署,加强安全防范措施,防止聚集性感染事件发生,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
(二)增强活动实效。使用统一的“全国安全用药月”标志。紧扣传播规律和公众关切,不断丰富和完善宣传内容形式。动员广大公众积极参与“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
(三)严肃相关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形式主义。
(四)总结经验做法。总结安全月活动的成效和经验,11月8日前将活动总结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区市场监管局药化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