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关于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1年12月28日在区第二届
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高军玲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鼓楼区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落实情况
2021年,区委、区政府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全省审计整改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通过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纳入绩效考核等举措,切实加大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监督和落实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一是区审计局多举措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区审计局认真落实全区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压紧压实审计机关的整改督促检查责任,并参照《南京市审计局审计整改督查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四种情形对整改结果进行认定。二是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各部门单位严格执行审计整改要求,对照问题清单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方案。注重从自身找原因,对未尽职等主观因素造成的问题,采取措施立即纠正;对体制机制不完善等客观原因导致的问题,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推动出台相关政策制度。三是业务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责任。有关主管部门在推动被审计单位整改的同时,深入研究审计查出问题背后的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和制度漏洞,坚持举一反三,推动标本兼治。四是各类监督贯通形成审计整改合力,区政府办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督办内容,提升审计整改效果。区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予以督查,进一步推动审计发现问题的如期、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总体看,今年的审计整改质量进一步提高,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基本整改到位。《鼓楼区关于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78个问题中,12大类26个问题已直接整改,15大类51个问题属既成事实,相关部门和单位立行立改、举一反三,通过建章立制、做出承诺等方式予以整改,整改率达98.7%。截至2021年12月24日,通过追缴或盘活资金、调整账目等方式整改38437.43万元,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24项。
(一)直接完成整改的问题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机制不健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区财政局根据省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出台《鼓楼区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区国资办全面摸排了区属国有企业的营收状况,并根据掌握的各国有企业实际盈利水平确定了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的征缴主体及收缴金额。
2.部分非税收入管理不规范
(1)“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的问题。区财政局等3家单位已将34545.99万元的非税收入全部上缴国库或区财政专户。
(2)“未及时收取非税收入”的问题。区民政局等4家单位已将未及时收取的101.8万元非税收入收取到位,对未能及时收取的租金已将房屋收回并启动法律程序追讨房租。
3.部门预算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1)“结余资金长期闲置”的问题。各街道办事处将截至2021年9月30日的结余资金1403.05万元上缴至区财政专户。
(2)“存量资金未按时清理或上缴”的问题。区民政局已将连续两年未用完的项目结余资金706.09万元全部上缴国库。
(3)“项目资金未能按规定用途使用”的问题。小市等4家办事处已将被串用的80万元予以调账或申请指标调剂,中央门等2家办事处利用第三方出资代建的项目申领特色社区创建经费40万元,已被用于社区其他方面支出,区民政局将不再拨付剩余的30万元补贴资金,华侨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卫健委进行了调账处理。
(4)“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的问题。区行政审批局等3家单位已加快支付进度,已按要求全部使用完毕或由区财政局予以收回。
(5)“未能将信息系统建设过程中的硬件设施、软件开发等方面的投入资产化”的问题。区民政局已按规范补记固定资产91.63万元、无形资产323万元。
4.预算绩效管理不够规范
(1)“绩效自评价报告质量不高”的问题。区财政局优化预算绩效管理系统,指导32家单位进一步规范2020年度绩效自评价报告格式,完善绩效目标值等评价内容,提升绩效自评价报告质量。
(2)“绩效管理成果应用不足”的问题。区房产局已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增加“补助对象资格符合率”等核心指标;区市场监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鼓楼区农贸市场快检室的运营情况进行督查,并在合同中明确了有关“运行维护费用扣减”的约束性条款;区财政局制定出台《鼓楼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5.部分养老服务政策落实不精准
(1)“11家养老机构利用26名‘非鼓楼户籍’的老人信息申领区级补贴”的问题。养老机构已将违规申领的11.83万元补贴退还至区国库,区民政局将不再予以拨付未领取的0.19万元补贴。同时,印发《关于规范养老机构服务和相关补贴资金监管的通知》,进一步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
(2)“未实现家床老人与入住机构老人护理等级的统一评估,且部分老人护理等级评估结果不合理”的问题。养老机构已将多申领的2.98万元补贴资金退还至区国库。区民政局已清退原第三方评估组织,并按照规范程序确定了新的评估组织,与之签订的委托合同中设置了部分约束性与违约条款,进一步加强对第三方评估组织的监督和管理。
6.违规申领养老补贴
“35家机构通过编造服务记录等方式套取补贴125.03万元”的问题。区民政局对养老机构违规申领补贴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截至目前,养老机构已将套取的79.52万元补贴全部退还至区国库。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将违规申领的57.23万元补贴全部退还至国库。
7.医联体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不完善
“《鼓楼区医联体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未能细化联合病房建设、人才培养项目的资金扶持重点以及使用条件等”的问题。区卫健委制定出台《推进鼓楼区医联体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试行)》,并修订完善《鼓楼区医联体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资金使用范围,充分发挥政策激励和引导作用。截至目前,区卫健委已将项目结余资金中,属于连续两年未用完的444.73万元全部上缴国库。
8.社区用房建设项目政策配套措施不完善
“未配套出台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致使部分政策执行不统一、部分资金申领不规范”的问题。凤凰等2家办事处已将多申领的18.93万元补贴资金退还至区国库,幕府山等2家办事处已补充提供申领10万元社区用房租赁补贴的核心佐证资料。同时,区民政局出台《鼓楼区特色社区和社区用房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强化项目全过程管控。
9.社区用房建设及资金管理不到位
“12个特色社区、4个装修项目涉及390.2万元的补贴资金未能及时拨付到位”的问题。区民政局已将390.2万元补贴资金拨付到位。
10.信息系统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
“部分项目未按要求进行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未能限期整改,致使项目建设出现逾期、超服务内容付款”的问题。区卫健委已完成“医疗一账通”功能的开发对接,自助机项目也已上线使用,超服务内容支付的省计免系统接口费用4万元全部予以扣回;区民政局承诺,今后将严格按规范办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11.部分信息系统运用效益不高
“未有效建立共享交换平台,信息资源整合共享能力不足”的问题。区发改委组织开展全区数据资源梳理工作,并面向全区征集政务数据资源共享需求,进一步扩大政务数据共享交换范围,区级数字化治理中心和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项目已列入2022年政府投资(政务信息化)项目计划。区房产局与区民政局、各街道之间已建立部门联审和信息共享机制,复核调整54户补贴对象资格和补贴标准,追缴或补发金额合计3.5万元。
12.信息化安全意识不强
“‘智慧养老服务云平台’未进行安全等级定级,也未落实信息安全保密措施等”的问题。区民政局已委托第三方专业组织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定级工作,并将服务器迁移至区信息中心机房统一管理。
(二)既成事实,今后需加以规范的问题
1.个别报表数据不准确
(1)“个别单位部门决算报表中的支出项目填报有误”的问题。幕府山办事处承诺,认真做好部门决算报表的编制和审核工作,确保数据账表相符。
(2)“6个单位部门财务报告中的‘累计折旧’本年增加数与‘固定资产折旧费用’的本年数不一致”的问题。区人社局等5个部门单位承诺,以后年度加强数据审核工作,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区财政局承诺,以后年度加强对报表编制人员的业务培训,以及对部门财务报告的审核和管理等工作,确保账表相符。
2.部门预算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1)“个别单位存在公务接待报销单与实际情况不符”“会务用品发放不合规”的问题。华侨路办事处制定出台《公务接待管理补充规定》,进一步明确公务接待的报销程序和具体要求,并承诺严格落实制度的每一个环节,从严审核公务接待事项。
(2)“3个部门的政府采购预算(计划)不完整” “2个部门存在采购方式、采购过程不合规等”的问题。区文旅局开展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的学习培训,并明确类似项目严格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申报政府采购计划;区民政局已补充提供《南京市养老机构综合保险项目招标文件》,并承诺以后年度的政府采购项目均按规范申报采购计划,按规定程序履行相关手续;小市办事处制定出台《小市街道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明确类似政府采购项目统一由街道党政综合部扎口管理,街道纪工委不定期进行督查。幕府山办事处制定出台《幕府山街道限额以下工程、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采购活动管理。
(3)“合同管理制度缺失” “合同签订不合规” “合同执行不严谨”以及“合同保管不规范”“个别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不规范”的问题。区信访局制定出台《信访局合同管理制度》,并承诺按规范建立合同台账,已签合同存档备查;区市场监管局承诺,将严格执行单位内控制度,加强对合同关键要素的审核把关;区人防办制定出台《人防办内部合同管理办法》,对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合同缺陷责任期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加强合同的规范性管理。对于未按规定扣回的施工用水电费,区人防办将在支付工程尾款时予以扣回;幕府山办事处已根据合同约定,收取食堂承包商0.39万元品质履约保证金,并制定出台《幕府山街道安全员管理考核实施办法》,就聘用人员的劳动合同签订事项予以规范;建宁路办事处制定出台《建宁路街道合同管理办法》,明确采购合同的归口管理,并承诺按规范建立合同台账。
(4)“项目资金未能按规定用途使用”的问题。华侨路办事处召开工委会会议,一方面强调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严肃性,另一方面要求财务人员加强业务学习,避免项目经费串用等情况的再次发生。
(5)“‘水环境整治及提升工程’未按照实施的具体项目予以明细核算”的问题。区水务局已根据具体实施情况登记项目台账,待财务一体化系统更新后再完善明细科目或设置辅助核算。
3.预算绩效管理不够规范
(1)“未科学设置绩效目标”的问题。区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鼓楼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单位的绩效目标设置工作
(2)“绩效运行双监控不到位”的问题。区财政局拟在2022年进一步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对于绩效运行与预期目标发生偏离的情况,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日常***管理机制,充分发挥监控实效。
4.部分养老服务补贴资金、项目绩效不佳
(1)“部分家庭养老床位配套设施因安装不到位、使用不便以及损坏未修理等原因,使用率不高” “家庭养老床位总体运营率不高”的问题。区民政局委托第三方评估组织,开展对已建成家庭养老床位的普查工作,针对不符合要求的家床、运营服务不达标等问题,要求养老组织限期完成整改,进一步规范家床的服务运营秩序。同时,制定出台《鼓楼区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建设和服务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养老组织的责任,并对建设与运营标准、服务监管等内容予以规范。
(2)“家床运营补贴发放不及时”的问题。区民政局进一步筛查平台服务数据,并委托第三方组织采用***评估等方式对全区的家庭养老床位以及服务老人的情况予以全面摸底,待核实准确后再发放家床运营补贴,确保应补尽补。
(3)“未能科学运用医养结合项目考核评价结果”的问题。区卫健委修订完善《鼓楼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医养结合工作方案》,优化考核评价体系,并聘请市级专家对2021年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养结合的服务情况进行考核。同时,会同区财政局制定出台《鼓楼区医养结合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建立资金拨付与考核评价结果相挂钩机制。
(4)“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制定的《医养结合工作考核方案》不完善,且考核质量不高”的问题。宁海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4家单位修订完善考核方案,进一步明确医养结合工作的考核及发放标准等内容,并承诺严格按考核方案发放服务团队巡诊补贴。
5.医联体建设项目配套措施落实不到位
(1)“未实施‘半年度基层专家坐诊’质效考核”的问题。区卫健委已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本年度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专家坐诊情况开展质效考核。
(2)“未每半年开展1次‘医联体运行质量’综合评估”的问题。1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区妇保所已就2021年1-10月的医联体运行质量开展综合评估,针对存在问题制定下一步工作举措,不断提升医联体建设项目的管理水平。
6.医联体建设项目考核工作不扎实
(1)“难以把控考核质量”的问题。区卫健委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委托业务合同,并就“提供与考核结果相对应的支撑材料”等细节作出明确规定。
(2)“部分考核标准设置不科学,且均未明确考核计分标准,细则缺乏可操作性”的问题。区卫健委已邀请专家对各中心医联体协作项目的实施方案进行专家论证,进一步细化考核标准,增强方案的可操作性。同时,区卫健委将结合专家意见、发展实际以及年底的考核结果,修订完善《推进鼓楼区医联体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试行)》中的考核标准。
7.社区用房建设及资金管理不到位
(1)“2个办事处实施的3个特色社区改造项目存在超计划投资总额情况”的问题。宝塔桥办事处通过设立街道小型工程领导小组、开展工程项目投资管理业务培训等举措,进一步加强对工程项目立项、造价预算、招投标等各环节的管理;华侨路办事处承诺,严格按照批准的投资概算进行造价控制,确有必要调整概算的,严格履行相应审批手续。
(2)“3个办事处4个特色社区装修项目未按要求报区审计局实施工程结算审计”的问题。宝塔桥办事处认真梳理所有工程项目的审计情况,将“2020年金陵二村特色社区工程项目”按规定报送至区审计局实施工程结算审计。同时,修订完善《宝塔桥街道小型工程管理实施办法》,增加了工程审计的相关条款;建宁路等2家办事处承诺,进一步规范工程管理,严格按规定办理工程结算审计工作。
8.特色社区评估管理工作不规范
(1)“《鼓楼区特色社区评估细则》中设置的16个指标,仅有3个定量指标,且部分定性指标的评估结果缺乏相对应的支撑材料,个别评估结果与事实不相符”的问题。区民政局修订完善《鼓楼区特色社区评估细则》,增加“财务管理规范性”“资金使用情况”等指标,进一步细化、量化评估细则。
(2)“特色社区评估报告质量不高,未能按标准逐项予以评估,且未有效建立评估结果与补贴资金的挂钩机制,无法充分发挥评估工作实效”的问题。区民政局进一步加强评估工作管理,建立评估结果与补贴资金相挂钩机制,充分利用考核评估结果,提升特色社区整体建设的质量及规范性。
9.部分水环境提升工程未按计划工期完成
“部分项目未按计划工期完成”的问题。2021年,区水务局对采用EPC模式招标的工程项目,均按规定流程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工作,充分论证设计方案,有效避免了因设计变更过多致使的工期延长问题。
10.部分河道整治成效有待提升
“部分河道整治成效有待提升”的问题。区水务局加强河西引补水调度,通过智慧水务管控平台对暗涵排口、引水设施、河道保洁等进行全面综合管控,实现河道水质的精准调度。同时,认真做好雨水天气预警,减少污水下河情况,并提高水质监测频次和精度,提升河长履职的针对性,进一步加强沿河排口的排查管护。
11.信息系统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
“‘智慧养老服务云平台’等6个项目未履行立项审批手续” “‘卫生健康在线监测系统’等5个投资超100万元的项目未按规定开展立项前的专家评估论证、建设过程中也未引入项目监理机制”的问题。区政府制定出台《鼓楼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就全区政务信息化项目从计划、资金等方面实行全流程管控。区卫健委、区民政局承诺,将严格按新办法落实信息系统项目建设的管理要求。
12.部分信息系统运用效益不高
(1)“‘智慧养老服务云平台’中缺失老人准确的身份信息,也未能动态***维护关键数据、缺乏数据综合查询、有效性验证和分析预警等功能,监督管理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区民政局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平台的数据查询、动态***等功能,同时增设了预警分析功能。
(2)“‘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数据准确性不高、综合查询功能不完善、同类事项关联性不强,沟通反馈及系统运用绩效考核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区卫健委协同信息系统建设方、运维方,通过座谈交流、专家验收、实地调研走访等形式,全面摸底信息系统使用方面的问题,并结合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反馈的建议,完善报表统计范围及功能,不断提高信息数据质量。同时,解决软件业务类、硬件集成类等问题,进一步提升基层医务人员的工作效率。2022年,区卫健委将信息系统运用绩效情况列入对各卫生服务中心的考核内容,促进提高信息系统的使用效率。
13.部分区属国企的年度考核目标未达成
(1)“未完成‘2020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800万元、净利润水平不低于2019年、完成静海寺纪念馆改造提升、白云亭艺术中心二期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等目标考核任务”的问题,文旅集团制定了《2021年绩效考核办法》,通过完善内控制度、细化分解子公司目标任务并下达责任书等方式增收节支;调整优化静海寺展陈设计团队,目前已完成展陈大纲的编制工作;白云亭艺术中心二期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办理竣工验收。
(2)“未完成‘获得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考核目标”的问题。经认真评估,区国资集团现阶段无法满足“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的申报条件,已向区国资办申请撤销该考核指标。区国资集团承诺,今后将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上报年度考核指标。
14.部分区属国企投后管理不到位
“4家企业存在投资企业或投资项目运营未达收益或处于亏损状态等情况,尚未采取有效措施扭亏为盈或及时止损”的问题。区国资集团对长期亏损的低效企业进行清理处置,目前已收回两家企业清算注销剩余分配资金95.08万元。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参股企业的***走访,定期收集各参股企业财务报表、年度审计报告及重大事项等材料,按期足额收缴所投资企业年度分配的股息、红利;文旅集团目前已由集团下属子公司宝船公园作为责任单位,针对亏损项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投资人权益;产服集团制定出台《对外股权投资管理办法》,对3家参股企业的公司章程予以修正,明确了投资收益回报率和退出机制;高科集团全面梳理投资企业情况,撰写《高科集团对外投资情况分析报告》,并制定出台《高科集团股权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投资行为。
15.个别区属国企资产资源效益未充分发挥
“空置、有历史遗留问题和处于诉讼阶段房产较多”的问题。区国资集团针对空置房产的实际情况,完成了房产评估工作,并对郑和南路、山西路等3处房屋开展市场化公开招租工作;针对有历史遗留问题的房产,依法与使用单位沟通,进一步规范产权方与使用方的义务。截至目前,已通过诉讼程序收回了小市街、燕归园等2处房屋的所有权,维护了国有资产权益。
(三)部分完成整改的问题
1.部分水环境提升竣工项目移交养护不及时
“部分竣工项目移交养护不及时”的问题。区水务局正在完善工程资料的收集和备案工作,进一步加快项目移交养护进度。截至目前,下圩河及惠民河南闸两项工程项目资料已齐全,本月底前完成移交手续;外金川河宝塔桥段环境综合提升等3个工程项目在2022年2月底前完成移交前的问题整改,4月份完成移交工作。区水务局承诺,项目完成移交手续前,将督促建设单位做好项目实施范围内设施的日常养护工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