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鼓楼区上市挂牌补贴拟上市培育企业的通知
各街道、园区、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关于在金融领域扶持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鼓政办〔2015〕49号)文件精神,推动中小微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进行上市、挂牌及融资,现就申报鼓楼区企业上市挂牌补贴及更新鼓楼区拟上市培育企业储备库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范围:
自2015年7月6日(文件下发日)起,符合鼓政办〔2015〕49号(***3)文件要求,纳入我区拟上市培育企业储备库,准备在不同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在我区注册纳税的企业。
二、申报提供材料:
申报鼓楼区上市挂牌补贴清单详见***1;申请纳入鼓楼区拟上市培育企业储备库清单详见***2。
三、申报审核流程:
1、区各街道、功能板块及有关部门组织推荐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
2、企业申请材料需于2017年11月17日前报区金融办(山西路120号江苏成套大厦218室)。
3、11月20日-11月30日区金融办会同区财政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会审后报区政府研究。
四、相关要求
1、拟上市、挂牌企业需实时至区金融办提交申请,纳入鼓楼区拟上市培育企业储备库备案。
2、纳入拟上市培育企业储备库的企业每季度末对上市、挂牌相关情况进行更新。
3、区金融办将根据培育企业的行业分类、上市工作进展和企业需求等,对入库企业进行专人***服务,定期组织培训活动,集中行政资源对入库企业予以支持。
区金融办金融发展科
联系电话:83233160
***1:申报鼓楼区上市挂牌补贴材料准备清单
***2:申请鼓楼区拟上市培育企业准备材料
***3:《关于在金融领域扶持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鼓政办〔2015〕49号)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