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南京秦淮中兴文化培训中心等3家民办学校分类登记申请的批复
各有关民办培训机构: 依据《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关于进一步做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填写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17〕251号)、《南京市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宁教规范〔2020〕1号)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经审核,南京秦淮中兴文化培训中心等3家民办教育机构基本符合校外培训机构设立标准,现决定准予他们分类登记的申请并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本次批准分类登记的教育机构及具体情况如下: 1.南京秦淮中兴文化培训中心,登记机关为区民政局,分类登记后不改变登记机关。该机构的举办者为秦淮区退离休教育工作者协会,法定代表人为陈国海,校长为陈国海。原许可证号为教民13201047ZX00040号,现更改为教民13201047ZX00528号。 2.南京秦淮区汇景幼儿园,登记机关为区民政局,分类登记后不改变登记机关。该机构的举办者为章梅,法定代表人为章梅,校长为李玲。原许可证号为教民132***********1号,现更改为教民132***********8号。 3.南京旭文语言教育培训学校,登记机关为区民政局,分类登记后将登记机关改为区市场监管局并将机构名称改为南京瑞汀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该机构的举办者及法人不进行变更,举办者为南京旭文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冯广红,校长为夏媛。原许可证号为教民13201037XX00240号,现更改为教民13201047ZX00539号。 上述教育培训机构在领取办学许可证后,须到秦淮区行政审批局市场准入窗口或民政窗口按机构性质进行注册登记,并及时向秦淮区教育局进行报备。如存在有机构性质变更情况的,需及时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
秦淮区行政审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