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推进出租汽车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解读
制定依据:
1.《***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
2.《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修正版);
3.《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2021修正版);
4.《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2021修正版);
5.《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18〕163号);
6.《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我省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通知》(苏政办发〔2016〕97号);
7.《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推进我省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苏出改办〔2019〕2号);
8.《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7〕13号);
9.《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宁政规字〔2017〕1号文件发布,根据宁政规字〔2021〕1号文件修改)。
主要内容:
《意见》共包括六个部分,主要涉及充分认识出租汽车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快巡游车转型升级、推进网约车健康发展、规范企业经营管理、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以及提升行业治理能力等方面。《意见》印发前,已通过市交通运输局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
一是充分认识出租汽车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重点阐明我市出租汽车行业面临的形势任务及推进行业健康稳定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
二是加快巡游车转型升级。包括加快融合创新发展、优化运价管理模式、规范经营权管理和鼓励集约化经营等方面,重点包括逐步推动巡游车运价市场化改革,推广使用新型计程计价智能终端设备,鼓励巡游车与网约车平台合作开展“巡约”一体服务等。
三是推进网约车健康发展。包括依法规范发展、严格准入退出条件和落实网约车平台经营者主体责任等方面,重点在于持续推动网约车车辆和人员合规化,严格落实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制度,并加强考核结果运用,规范相关企业在安全生产、文明服务、行业稳定等方面的主体责任。
四是规范企业经营管理。包括完善利益分配机制、保障司乘人员合法权益、加快车辆转型升级、优化助老出行服务以及加强驾驶员背景审查等方面,重点推动构建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营模式和协调机制,推动落实劳动保障相关制度,推进绿色车辆规模化应用,提供更多适老化服务,督促出租汽车经营者对驾驶员背景进行动态核查等。
五是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包括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市场动态监测、保障市场健康有序、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强化行业党建引领、维护行业稳定以及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等方面,重点是改革出租汽车驾驶员考试模式,对巡游车和网约车驾驶员实行统一准入条件和从业资格管理,加强反垄断监管,逐步实现网约车运力市场动态配置,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和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加快出租汽车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发挥行业党组织引领作用,维护行业稳定发展,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责任等。
六是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包括推进法制建设和信用管理、加强联合监管以及提升数字化监管水平等方面,重点推动出租汽车管理立法,加大联合执法监督力度,建立数字监管、信用监管、联合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综合监管方式。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出租汽车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