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三个转变提升执法效力
全媒体记者 何雨洋 通讯员 于 苗
恩施的绿水青山离不开全州生态环保人的共同努力。
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2021年来,全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在州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不断规范执法行为,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聚焦执法主业,加大执法力度。全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始终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充分发挥执法利器、重器作用,切实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生态环境热点、难点问题,精准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2021年,全州生态环境部门出动执法人员5781人次,检查企业1761家次,制作执法笔录3200份,立案61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42件,处罚金额448万元,实施不予处罚8件,运用4个配套办法实施查封、扣押案件1件,移送拘留1件。2022年1—3月,全州生态环境部门出动执法人员984人次,检查企业394家次,制作执法笔录682份,立案5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3件,处罚金额11.1万元。
抓实专项行动,提升执法精度。2021年,围绕省生态环境厅、州委、州政府部署的10多个专项行动,清理排查并推进解决了“千吨万人”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61个问题;生态环境部交办的781个长江入河排污口,已完成整治317个;检查建设项目385个,立案查处相关案件15起,下达处罚决定7起,罚款123万元;排查涉矿物油、废铅蓄电池企业206家,联合公安、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管部门,抽查49家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产生单位,立案查处相关违法案件1件,处20万元罚款并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2022年,已部署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涉水企事业单位污水排放执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等10项专项执法行动,目前,正在实施推进中。
强化能力建设,打造执法铁军。全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通过组织开展“执法大练兵”,邀请专家讲座教学、安排执法骨干案例讲解等方式强化理论知识储备,建立每周例行学习制度;积极派员参加省生态环境厅安排的业务提升培训班,取得积极成效。全州生态环境系统多名执法人员在全省执法大练兵技能比武、全省执法百名尖兵评选、省部级专项执法行动中取得优异成绩,并获得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表扬。今年3月,向省推荐4名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金种子”选手。
优化监管方式,彰显执法温度。全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系统努力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积极服务市场主体。常态化开展“送法入企”普法宣传服务活动,主动帮扶企业,增强企业守法意识,指导企业依法依规排污。每年制定出台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列入正面清单管理企业,做到有呼必应、无事不扰,让企业一心一意谋发展。运用污染源在线监控管理平台、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机动车尾气在线监控平台等线上平台,适时使用无人机等高科技手段,强化非现场日常监管方式使用,减少对企业的打扰。探索研究出台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的情形,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合理合法运用省生态环境厅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办案。
今年,全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已经明确,全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将立足新阶段、新形势、新要求,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水平,为恩施加快建成美丽湖北绿色崛起的重要一极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在统筹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中,恩施州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在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上,有哪些担当和作为?
答:近年来,为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积极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我州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积极转变思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励帮扶企业高质量发展。主要体现在“三个转变”方面。
推动非现场监管,向精准执法转变。非现场监管就是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新模式。一是充分运用污染源在线监控。安排专人每日查看污染源在线监控管理平台,发现企业在线监控数据超标,运行不正常时,适时提醒,及时核实处理。如今年2月初,某县城污水处理厂出水超标,正在立案查处,就是通过在线日数据超标发现的。二是合理运用无人机航拍巡查。在疫情防控、秸秆禁烧巡查、企业偷排漏排等情况使用无人机,能全方位、多角度检查,克服效率低、视野盲区等问题,弥补了现场位置危险、执法人员难以前往等不足。如在对生猪养殖业进行检查时,受疫情影响,对场区的全面检查主要依靠无人机。三是利用物联网大数据分析。加强与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的密切协作配合,建立起部门联动机制,强化局内部科室和局属单位联动,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如2021年10月,某机动车检测公司出具虚假检测报告,后通过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系统远程查看数据,经大数据分析发现违法线索。
发布正面清单,向差异执法转变。生态环境部门建立的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差异化执法监管制度,是落实“六稳”“六保”的重要举措,目的是当好企业的“店小二”,做到有呼必应,无事不扰。一是强化正向激励。积极推行实施正面清单制度,对治污水平高、环境守法状况好、环境管理规范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免除现场检查,发挥生态环境守法企业在日常监管中的正面激励和示范效应。今年,全州有30家企业被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截至目前,已开展了23次非现场检查,并利用电话、网络等形式累计帮扶20家次。二是依法反向约束。在开展日常执法监管工作的同时,持续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恶意偷排漏排,擅自闲置污染防治设施,弄虚作假,以及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切实维护守法企业的合法权益,打造和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开展“送法入企”,向柔性执法转变。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变冰冷执法为暖心服务。一是宣传引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采取以案释法等方式,宣传柔性执法的主要做法、典型案例和实施效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营造良好守法氛围。如每年利用“六·五”和现场执法检查等开展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为企业答疑解惑,指导企业规范化运行,发放《普法手册》300余份、《致排污单位的一封信》1000份,共开展“送法入企”320余家次。二是宽严相济。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统筹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实施行政处罚充分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适度。如今年年初,某县市分局在对某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未履行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该企业立即主动停产,迅速在规定时间内完善环保相关手续,最终免于处罚,这样有温度的执法让企业感受到了执法部门的善意。
2022年,全州将开展生态环境方面10项专项执法行动,请详细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答:2022年,我们围绕深入实施长江大保护,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落实环境管理制度,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等5个方面,制定《2022年恩施州生态环境执法计划》,明确了10项专项执法行动。
长江大保护及碧水保卫战方面。我们将持续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巡查及问题整治,开展涉水工业企业污水排放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水企事业单位污水直排、偷排、逃避监管、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蓝天保卫战方面。我们将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恩施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和运行情况监管。开展涉VOCs排放专项执法,聚焦医药、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重点行业,依法查处环境违法问题。持续加强秸秆禁烧工作,进一步完善并落实网格化管理、分级分区负责、巡查督办、实时监测、应急处置、联合执法等制度,开展全方位、无接触、全时段巡查监控。
净土保卫战方面。我们将持续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收集、排放、倾倒、处置废矿物油、废酸、废盐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推动落实环境管理制度方面。我们将持续开展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专项执法,严厉打击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和自主验收专项执法,全面加强对所有列入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的监管,确保环保措施严格落实,自主验收合法合规。开展打击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通过伪造、篡改自动监测数据,伪造达标排放、逃避监管的违法行为。
推进重点领域任务攻坚。我们将持续开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涉及的违法排污、非煤矿山、畜禽养殖污染、小水电清理整治、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等重点领域专项行动,加强沿江化工和长江干流造船企业日常执法检查,提升对涉ODS重点行业的执法监管力度,推动整改。
请介绍一下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相关具体情况。
答:2019年启动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以来,按照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统一部署,州及有关县市坚持“有口皆查”“应查尽查”原则,按照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四步法,高位推进、精心组织,全面完成了阶段性任务。
高位启动,全力配合排查。自启动以来,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分管副州长为组长的恩施州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推进工作组,组建了专项行动指挥部,先后组织召开全州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启动会和全州长江入河排污口人工徒步现场排查工作部署会,州、县结合实际印发了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和现场排查工作保障方案。积极配合完成无人机航测一级排查、人工现场二级排查和三级重点攻坚排查,最终,生态环境部向我州交办了长江入河排污口(长江、清江干流两侧现状岸线向陆地一侧延伸2公里范围内)781个。
科学分类,扎实开展监测。按照分类技术规范,对全州781个排污口进行了精准分类(其中,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158个、城镇雨洪排口268个、港口码头排污口14个、工业排污口16个、沟渠河港(涌)排干等198个、农业农村排污口4个、其他排口29个、非排口94个目前正在向生态环境部申诉)。全州781个长江入河排污口,已按相应监测频次和要求完成采样监测394个(其中,恩施市214个、利川市99个、建始县27个、巴东县52个、宣恩县2个),并及时登录排查整治系统进行填报,为下一步溯源整治提供了支撑。
精准溯源,集力分类整治。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恩施州长江入河排污口初步溯源和立行立改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恩施州长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恩施州长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清单》《恩施州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攻坚提升行动方案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结合前期的分类和监测情况,对每一个排污口开展至少2次的溯源,查清了每一个排污口整治责任主体、污水来源、主要污染物、排水方式、排入的水体、排放标准等。截至今年3月底,已全部完成781个长江入河排污口的溯源、分类命名和编码工作。按要求,对其中的394个长江入河排污口进行了监测,对56个长江入河排污口竖立标志牌,完成317个长江入河排污口的整治。
强化调度,及时宣传督办。州专项指挥部定期开展整改现场督办指导,利用电话、微信、QQ等手段,了解有关县市工作推进情况,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高效推进。同时,及时传达落实各级精神,通过各类媒体,大力宣传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全州3个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案例已被省生态环境厅采纳推介。
下一步工作重点
印发方案,明确任务。结合省州要求印发《恩施州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攻坚提升行动方案》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组织分工、具体措施等。
强力推进,分类整治。根据“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和整治清单,进一步细化措施,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的要求,持续分类推进每一个长江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工作。
聚焦重点,加强督办。对有关县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任务实行“月调度”和“回头看”,针对排水水质超标、整治难度较大、工作推进滞后等突出问题,狠抓督办整改。
强化保障,接受监督。持续加大在人员、资金等方面的投入,在政府网站、州内主要媒体设立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专栏,定期公布整治进展情况,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协同共治的良好局面。
责任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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