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秦淮区大学生创业就业扶持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秦淮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秦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及其下属单位秦淮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就管中心)2017年秦淮区大学生创业就业扶持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政策宣传情况
为了鼓励、引导和支持青年大学生在我区创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我区在2014年9月出台了大学生创业就业扶持政策,并在秦淮区政府网站发布消息,宣布相关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进行申报。
(二)住房租赁补贴情况
根据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地税局、公安局、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关于印发<南京市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审核、发放操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宁人社〔2017〕95号)精神,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实行网上申报,经市相关部门审核批准,住房租赁补贴的标准为博士每人每月1000元、硕士每人每月800元、学士和技师每人每月600元。申请人支付的月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支付租金补贴。住房租赁补贴发放累计不超过24个月。
(三)优秀创业项目补贴情况
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通过“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申报市级青年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经专家组共同审核遴选,对获奖项目在网上进行公布,获奖后的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注册落户到秦淮区,填写《秦淮区优秀创业项目申报表》,被评为市级一、二、三等优秀创业项目的,区再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和10万元一次性投资奖励,被评为市级特别优秀创业项目的,区再分别给予50万元一次性投资奖励。
此外,根据秦淮区政府相关规定,对纳税在本区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可给予一定的房租补贴。
二、大学生创业就业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一)编制预算
区人社局2017年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年初财政预算为390万元,大学生就业补贴资金年初预算区财政安排800万元。
根据相关规定,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由区财政承担,大学生就业房租补贴市财政承担60%,区财政配套40%。
(二)大学生创业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经审计调查,区财政局2017年拨款659.15万元(就管中心2017年入账496.65万元,2018年1月入账162.50万元),就管中心2017年支付大学生优秀创业资金***2.***万元,其中:支付项目奖励金350万元,支付大学生创业房租补贴292.***万元。节余16.51万元。
(三)大学生就业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经审计调查,大学生就业资金补贴用于毕业两年内在本区注册企业就业的大学生,2017年收财政拨款2110.29万元(另外243.13万元在2018年1月入账),其中:市财政安排资金1417.59万元,区财政安排资金935.83万元,当年支出大学生房租补贴2056.53万元,期末滚存节余140.01万元。
2017年共支付22家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奖励资金350万元,经抽查7家企业,企业均表示已收到就管中心发放的创业项目奖励金,同时对区就管中心的服务给予肯定。
三、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从审计调查情况来看,大学生创业就业扶持政策出台后,区人社局和区就管中心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积极落实大学科技园等创业平台,扶持青年大学生创业,进一步推动全区的创业工作,吸引优秀青年创客主动带着优秀项目孵化落地,通过不断挖掘大学生创业新的载体,扩大全区的创业容量,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更多、更好的创业场地,并给予政策扶持。
四、审计建议
建议区人社局进一步完善大学生创业就业扶持政策等相关制度,加强对大学生创业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和监管,充分利用媒体广泛宣传,鼓励青年大学生自主创业,为秦淮区经济发展贮备后备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