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着力打造空气质量管控三大体系显成效
年初以来,扬州市积极打造空气质量管控监测、工作、责任三大运作体系,成效明显。近期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布通报,1-9月份,该市空气质量改善幅度在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15名,首次进入优秀榜单。
建立精准监测体系。一是建成投运20个乡镇(街道)空气监测站点。以市区4个环境空气质量国控监测点位为中心,新建立20个空气质量微型监测站,7月份已正式运行,监测数据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二是加密布设不同规格类型的空气环境质量监测站点。按照乡镇(街道)、重点社区、重点企业、重点道路、重点港口、建筑工地全覆盖的原则,到2020年底前,完成全市域范围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建设。
建立严密工作体系。一是全面实施“点位长”工作制度。建立属地党政一把手、市生态环境局分管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复合点位长制,组织对站点周边微环境动态排查整治,列出问题清单1502个,限期销号解决。二是建立“蓝天攻坚”新机制。建立“时下达、日分析、周研判、旬督查、月总结”大气管控机制及微信群工作制度,及时发布高值预警和管控存在的问题,发出调度指令和任务单,承办单位30分钟内到达现场,2小时内解决问题,特殊难点问题在两天内拿出方案,限期解决。
建立严肃问责体系。制定《扬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量化问责暂行规定》,明确空气质量、年度大气重点工程、“点位长”制、“散乱污”企业整治等详细问责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