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简报第四期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简 报
第4期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体现实践特色
健全完善八项措施
围绕“便民、利民、惠民”的服务宗旨,贯彻落实“基层工作法”,深入基层、创新服务,从为民审批服务入手,拉长服务链条,拓宽服务领域,在学习实践活动中体现实践特色。
1. 提高审批工作效能。实行并联审批、联合会审及联合勘验制度,设置疑难项目审批援助通道。对疑难项目施行引办、协办、督办和导办制度。环节能减就减,能快就快,减少承诺件,提高即办件比例。对基本建设、外商投资、工商登记等审批链进行整合,形成一条龙服务,切实解决重复审批、多头审批、来回审批等问题。
2.全面实行阳光审批服务。将区本级保留的137项审批项目的审批要件、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审批流程、承诺时限印制《办事指南》并在政务网和审批网上公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3.专家评审小组参与解决重大疑难项目。受理专业性强、重大、疑难或极有争议的事项时,不推诿、不扯皮,及时报送专项审批专家小组,专家与窗口工作人员共同参与验点、评审工作,确保审批工作的快速及时和公平、公开、公正。
4.开展热点问题收集工作,做好企业的向导。设专人负责收集整理窗口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遇到的咨询较多的问题,以及在实际工作中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整理归纳并做出规范答复后在窗口工作人员中传阅,使窗口工作人员既能准确掌握政策,又能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及时帮助企业顺利通过审批。
5.推行部门主管领导审批轮流值班制。每个部门分管领导每月安排一次现场审批。一是帮助主管领导掌握审批一线情况,在一线发现审批问题。二是为审批人员做出协调解决问题示范。三是了解招商项目涉及的其它部门相关审批知识,为大项目并联审批和联合勘验做准备。
6.做好审批中的协调服务。以群众满意为宗旨,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办法,千方百计满足群众诉求,对每一个项目不能说不,帮助办事企业变“不行”为“怎么行、如何行”。
7.做好后续***服务,为企业持续发展助一臂之力。定期回访已经通过审批的企业,及时掌握企业的经营信息,发现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出现问题,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推进企业间的合作共赢。
8.规范年检事项。对确认保留的年检事项,全部进入审批中心,采用集中、公开的方式办理。各部门上报年检时间,由服务中心安排场地实施年检。已经实行公开集中办理方式,或因场地条件不宜进入服务中心的,要向审批服务中心管理办申请,报请主管区长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