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家屯区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标准缩小城乡差距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2月16日发表
依据《沈阳市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的要求,完成困难群众救助标准提标工作。城市低保标准和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提高3.5%,农村低保标准提高13.33%,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提高11.46%,逐步缩小城乡救助标准差距。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1 15:36:0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