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1911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通报涉及我区1家食品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沈阳市苏家屯区冯维辉牛羊肉经营的牛肝
(一)抽检基本情况。沈阳市苏家屯区冯维辉牛羊肉经营的牛肝食品, 经抽样检验,克伦特罗项目不符合整顿办函[2010]50 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 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四批)》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沈阳市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沈阳市苏家屯区冯维辉牛羊肉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经查,2019年10月02日,当事人经营的牛肝食品共12.5公斤,货值金额为37.5元,全部售出,未召回。
(三)经查,上述单位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处罚。现场下达了《沈阳市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场处罚决定书》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并给予当事人免于处罚的行政处罚。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