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苏政办发〔2019〕19号关于苏家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关于苏家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2019年4月26日,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政府印发了《苏家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沈苏政办发[2019]19号)。现将此行动方案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1.明晰责任,统筹协调。从坚决打好我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的高度和全局出发。落实相关部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主体责任,发挥行业主(监)管部门监督管理职责,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主动担当,统筹协调,分工合作,共享信息,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2.抓住重点,分类施策。以各成员单位为依托,紧盯高发案行业和易发案领域,准确摸清我区非法集资风险底数,客观判断非法集资形势。排查和处置工作要严格依法,讲究策略,区分不同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的风险,分类施策,不搞“一刀切”。注意把握节奏、抓住重点、内紧外松,合理引导预期,避免四面出击,人为制造紧张气氛。
3.预防为主,及早治理。加强规制建设、监管检查和监测预警,防打结合,以防为主,打早打小,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在苗头时期、涉众范围较小时化解风险。
4.完善制度,标本兼治。提高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积极完善规章制度,稳妥解决体制性、机制性、规制性问题,夯实基础,建立非法集资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我区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明确组织领导
成立区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组长担任,成员由区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的整体组织协调,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区处非办:负责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的整体组织协调,组建督导组,对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进行检查;收集汇总上报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期间各类信息和工作情况。
区委宣传部:负责配合做好非法集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期间媒体宣传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提供相关创业投资类企业备案信息,并组织相关企业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
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民办院校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并提供民办院校相关信息。
区工信局:负责提供相关高新技术企业备案信息。
区公安分局:负责受理涉嫌非法集资案件,接受群众举报,并依法打击违法行为。
区民政局:负责组织养老机构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并提供我区养老机构名单信息。
区房产局:负责组织房地产中介机构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并提供我区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的名单信息。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涉农互助合作组织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并提供农村互助合作组织名单信息。
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负责组织对全区广播、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播放广告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
区金融发展局: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投资公司、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交易场所和股权投资机构开展风险专项排查工作。
区检察院:负责查处金融服务业监督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对辖区内各种形式的广告内容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调阅涉及此次排查重点领域相关企业注册信息,协助区处非办做好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
各街道:继续开展“无非法集资社区(村组)、街道摸排工作,进一步下沉重心,充分调动基层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其他成员单位:负责组织本系统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
三、明确工作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4月25日-30日)
各成员单位制定本地区、本单位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工作计划,组织召开动员大会。
2.风险排查阶段(5月1日-6月1日)
各单位组织对本辖区、本系统非法集资风险进行全覆盖排查,收集相关线索,汇总相关信息,如发现案件线索随时上报区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甄别后再行处置。
3.全面总结阶段(6月2日-6月14日)
各单位组织做好本辖区和本系统内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工作的总结,并形成总结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展的工作、排查清理结果、分析研判情况、各类影像资料等)。
四、明确保障措施
1.认真组织,落实措施。各单位要认真研究、统一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排查方案和工作计划,方案不能只提原则性要求,风险点要准,措施要有力,责任要明确。紧紧围绕国庆属地维稳工作主线,提前谋划好时间表和优先顺序,稳妥有序化解风险。
2.收集信息,及时反馈。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期间的信息收集工作,及时反馈排查信息。各单位在工作总结时要客观反映对公职人员组织或参与非法集资的排查情况。对风险排查清理成果进行量化统计,可随时报送工作情况。
3.做好总结,确保实效。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活动,对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对工作不认真、不主动、不作为、瞒报、漏报等行为将进行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此次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取得良好成果。
苏家屯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9日
文件链接:苏家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非法集资 风险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