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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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5日发表
我区代表团拟于2016年7月3日至7月12日随市农委代表团赴俄罗斯、捷克、荷兰开展经贸合作活动。邀请方为俄罗斯伊尔库茨克州经济发展部、捷克梅尔尼克市政府、荷兰维斯特兰市政府,届时我区代表团将与上述单位进行经贸洽谈。往返线路为沈阳—俄罗斯—捷克—荷兰—沈阳。团组成员有:
胡 良 沈阳北陵国家星火密集区管委会 主任
经费由于洪区财政拨款。
根据中办发〔2013〕16号文件相关要求,特此公示。社会各界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反映至25320207。
公示期:2016年4月18日-201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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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7 20:22:5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