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局喜获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营商局喜获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1-04-23 来源:营商建设局
日前,在辽宁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开展的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评选中,辽中区营商环境建设局被授予“2018——2020年度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
2020年度,营商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精神文明创建融入到各项日常工作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各项工作举措。深入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努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精神文明建设与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同抓共管、互相促进,取得了精神文明和营商环境优化的“双丰收”。
今后,区营商局将继续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主线,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为基础,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文明素养和单位文明程度;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为目标,全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
拟稿人:任曼 审核人:肇启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