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家房派出所依托四种力量化解社会矛盾
于家房派出所依托“四种力量”化解社会矛盾
发布时间:10-10-15 来源:辽中区政府
于家房派出所在开展“民警进万家”活动中,立足工作实际,从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和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积极与乡、村密切协作,依托“四种力量”,及时化解各类社会矛盾,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依托司法部门力量,化解矛盾。派出所注重与基层司法单位主动配合,定期与乡司法部门互通情况,做到密切协作、步调一致。对因婚姻、土地、宅基地、经济补偿等民间纠纷引发的矛盾,由责任区民警与司法调解人员先期介入,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依托乡村干部力量,化解矛盾。派出所民警与乡村干部相互配合,定期与乡村干部座谈交流,汇报派出所工作,让乡村干部掌握治安情况和社情民意,调动广大乡村干部积极参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
依托人民群众力量,化解矛盾。派出所始终坚持专群结合的原则,组织民警深入到群众中访贫问苦,并注重与德高望重的老人、政协委员、人大代表、致富能人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注重发挥他们在人民群众中有较高威望的优势,调节邻里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依托治安积极分子力量,化解矛盾。派出所民警深入村户,与治安积极分子建立亲密的朋友关系,依靠群众的力量,切实解决群众间的矛盾纠纷,为群众创造了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