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祥丰康平三台子水库20MW光伏项目环境信息公告
一、工程概况
沈阳瑞诚康平三台子水库20MW光伏项目站址位于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东关街道办事处三台子村三台子水库滩涂地域,距康平县南10km处。规划建设容量20MW,光伏电站内设一座共用的220kV升压站,安装2台100MVA主变压器。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沈阳瑞诚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东关屯镇三台子村
邮编:110500
电话:186****3030
Email:scjdl@163.com
三、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4368号
邮编:130021
电话:0431-85798562
传真:0431-85798126
Email:zhangyanhui@nepdi.net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项目建设单位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进行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导则要求开展工作,主要的工作程序如下:
准备阶段: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
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进行工程分析和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
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阶段:汇总和分析前期的工程资料和数据,提出环保措施和建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
五、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确定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环境功能区及评价标准;介绍工程概况、环境概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阶段在不同时期对环境的影响及其评价,并提出环境保护建议和措施;分析本工程与所在地城市规划、环境规划等规划的相符性;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规范的要求,对工程建设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和评价;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环境保护措施技术论证;公众参与分析;项目的环境可行性分析。
六、工程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1)本工程在可行性研究工作中,已就站址充分征求了当地政府及规划等部门的意见,完全避让各类生态敏感区;尽可能避让居民集中区等环境敏感地区。
(2)工程设计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环境保护及技术规范采取了一系列减轻电磁环境影响、声环境影响、水环境影响、生态环境影响的措施;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将根据评价结论及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新增环境保护措施,使工程建成后电磁环境、声环境、水环境及其它环境影响满足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要求,使工程建设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最小化并在工程完工后较短时间内尽快恢复。
七、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本工程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过模式预测和类比分析及评价,在采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对环境的影响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对周围居民的影响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本工程建设可行。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现对本工程建设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告。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工程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公示后10个工作日之内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实名书面反馈意见,并请留下您的真实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公众意见采纳与否的意见。
沈阳瑞诚新能源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