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雷锋精神志愿者在行动
弘扬雷锋精神,传递正能量。连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积极开展“3.5”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为弘扬雷锋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助力我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3月5日,共青团康平县委员会联合康平县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中心、康平县消防救援大队、国能康平发电有限公司团委、康平县公安局团支部、康平县人民法院团支部、沈阳市清洁家园环境卫生有限公司共同开展“践行雷锋精神 展现青春风采”弃管小区清扫活动。
寒风并没有打消青年们的热情,上午9点,80余名来自各单位的青年志愿者在康平客运站广场集合,大家火速分工领取任务,合影留念后赶赴点位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康平县人民法院团支部的青年志愿者们手持铁锹、黑色垃圾袋等工具,沿着道路将两旁地上的垃圾、杂物一一进行清除。
康平县公安局团支部青年志愿者们身穿红马甲,齐心协力做环境卫生整治的践行者,清理着弃管小区的道路沿线、卫生死角,整整清扫出一车垃圾。
国能康平发电有限公司团委的青年志愿者们分成两队,红马甲的身影活跃在廉租房和房产家属楼区域,他们以雷锋为榜样,俯下身子,不怕脏、不怕累,打扫各处垃圾死角,藏在树丛中、角落里的烟头、废纸也不放过。这群身穿红马甲的“蓝朋友”来自康平县消防救援大队,帅气的身影在含光小区里忙碌着,他们分成小队,拿着工具,将小区内的积雪、垃圾和废弃物清除干净。
尘雾之微补益山海,萤烛末光增辉日月。作为新时代的青春力量,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向雷锋同志学习,践行雷锋精神,弘扬志愿文化,向全社会展示热情洋溢、尽职尽责的康平青年形象。
3月5日是第58个学雷锋纪念日,康平县人民检察院团支部联合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开展了一系列学雷锋日纪念活动。
全院青年干警重温志愿者誓词,时刻铭记服务社会、践行文明的志愿精神。
检察院青年志愿者来到客运站广场附近,通过向路人发放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材料、接待法律咨询服务、宣传未成年人检察相关知识等方式,以法律的视角为群众答疑解惑。
3月5日上午,康平的大雪刚停,康平县人民检察院的青年志愿者来到西岭社区、朝阳社区,与社区工作人员一起到弃管小区扫雪、清理垃圾,为群众服务。
58年过去,雷锋精神已成为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康平县人民检察院青年干警立足岗位、艰苦奋斗、助人为乐、服务社会,用实际行动践行雷锋精神,争做新时代雷锋传人。
(撰稿人:高乐 审核人:丁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