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公开征集行政审批专家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行政审批工作科学化和专业性水平,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在行政审批工作中的咨询、指导、评估、评审和审查作用,切实提升行政审批工作质量和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19修正)》、《蓬安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方案》,拟建蓬安县行政审批专家库,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入库专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库专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工作责任心强,在评审工作中能坚持客观公正、廉律、遵纪守法;
2.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连续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5年以上,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精通业务或具有相关国家注册执业资格;
3.审批专家已经省、市级以上相关部门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县行政审批局确认后,可直接认定为审批专家;
4.工作地点限南充市行政区划内,名额、数量无限制;
5.符合专业业务工作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专业条件、标准
专业条件、标准详见***4。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入选行政审批专家库: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过党纪、行政、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或被永久取消专家资格的;
4.在专业领域造成过恶劣影响的。
二、入库专家类别
入库专家分为综合节能类(含发改、工信、能源、建筑等)、土地和建设规划类、房屋建筑工程类、人防工程类、市政工程类、公路工程类、涉水类(含水利、水土保持、防洪等)、涉路工程类、港航类、医疗卫生类(含各类医疗卫生许可项目、涉及饮用水安全的产品、消毒产品生产等)、教育类(含技师学院行政管理专家)、畜牧兽医类等。
三、专家权利义务
(一)主要权利
向相关部门了解有关现场核查、勘验和评审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在现场核查、勘验和评审过程中享有独立评审权,提出评审或审查意见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对评审活动不正当行为进行举报;按规定获得相应劳务报酬;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主要义务
认真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地履行审查职责,提供真实可靠、客观公正的审查意见,并对所出具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应邀按时参加审查工作,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的,应及时告知行政审批部门,不得私自转托他人参加;严格遵守审查工作纪律,不得对外泄露审查过程、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与任何项目单位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项目单位的财物、宴请或者其他好处以妨碍审查工作;配合县行政审批局处理涉及项目单位、利害关系人的质询和投诉;对审查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专业解答;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审查活动时,应主动提出回避;发现审查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专家入库流程
专家入库实行“专家申请—资格核实—公示—入库”。
(一)专家申请
申请入库的专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入库申请表(***1);
2.入库专家承诺书(***2);
3.专家保密承诺书(***3);
4.个人身份信息、相关行业资质证书及荣誉证书复印件;
5.已经省、市级以上相关部门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专家资质资料。
(二)资格审核
蓬安县行政审批局成立行政审批专家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对专家入库资格进行统一审核。
(三)公示
审定合格的拟入库专家人选,通过蓬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http://www.pengan.gov.cn/),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入库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纳入蓬安县行政审批专家库,并实行动态管理。
五、有关要求
申请人请于2022年5月16日前将申请材料,邮寄或现场送达南充市蓬安县行政审批局三楼306办公楼。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817-3190588
***:1.蓬安县行政审批专家库入库申请表
2.入库专家承诺书
3.专家保密承诺书
4.行政许可专家评审事项表
蓬安县行政审批局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