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海城市九届三次会议第13号提案关于加快实施垃圾分类处理的建议的协办意见
尊敬的石佰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实施垃圾分类处理的建议已收悉,该建议引起我局高度重视,责成相关部门调查研究,回复如下:
2019年率先成立海城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闻然和市长杨洪波分别任组长和副组长,市委、政府,相关局领导、单位和各镇区党委书记、镇长(主任)为成员,并落实责任单位。
制订实施方案,由海城市住建局拟稿,海城市政府办公室审查通过出台了《海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城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海政办发【2019】25号),用于指导全市城乡垃圾分类工作。
制订宣传方案,海城制定了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方案,发动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工作,同时又采取横幅、标语和展板等小区内宣传、垃圾分类入户宣传、不定期举办宣传创意活动,以及现场宣传、其他区域的分类宣传等形式开展此项活动。
召开动员部署会,我市于7月119日在政府综合楼召开了海城市2019年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拉练会暨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动员大会。会上,副市长姜军传达海城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相关单位领导会上也做了表态发言,有决心将此项工作贯彻好、落实好、开展好。
2019年我市选取6个公共机构、6个企业、6个居民小区作为垃圾分类试点,分别为:公共机构:海城市总工会、海城市高级中学、海城市西关小学、海城市营商局政务大厅、海城市客运站、海城市中心医院;企业:海城市公用事业集团、海城市宗骏酒店、海城市大润发超市、海城市水务集团、鞍山市商业银行海城支行、大白鲨饭店;居民小区:莲花园小区、泰华园小区、芳草龙珠小区、金汇华府小区、紫云华庭小区、新东方天地小区。上述18个试点的垃圾分类工作正在按照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要求稳步推进。现我局正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大力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海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