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岫岩分局关于2020年7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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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3日发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岫岩满族自治县成海矿业有限公司振宏采石场年产1万立饰面用大理石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2-8781859 通讯地址:岫岩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A区5号窗口 邮编:1143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年产1万立饰面用大理石项目 | 辽宁省岫岩满族自治县三家子镇房身村 | 岫岩满族自治县成海矿业有限公司振宏采石场 | 北京尚世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三家子镇房身村,本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开采矿种为饰面用大理石,年产饰面用大理石1万m3;服务年限为9.92年,项目总投资141.26万元,环保投资为86.1万元. | 1.地下开采采用湿式凿岩,洒水,在矿山开采过程中经采用有效治理措施后,地下开采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粉尘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即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浓度最高点应≤1.0mg/m3。2.洒水抑制粉尘的飞扬,对运输道路定期维护、道路绿化、洒水降尘、对运输车辆进行苫盖、限速行驶等措施进行降尘。3.凿岩废水、井下涌水和废石场淋滤水经沉淀后全部复用于井下凿岩、井下防尘、矿岩装卸洒水、道路洒水等,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加强废水处理及综合利用、充分利用井下涌水、废石场淋滤水,做好地下水监控措施及分区防渗等。4井下开采产生的废石量较少。废石不升井,回填井下采空区,井巷基建废石,待开采结束后充填采空区。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设有标识、防渗、防雨、防晒、防风等),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5.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主要为:机电产品选型时选择高效低噪的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建筑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空压机设置消声器。同时结合绿化方案,栽种既美化环境又能滞尘降噪的抗污染性较强的树种。采取治理措施后,场界噪声满足相应排放标准要求,最近处的村庄声环境满足相应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 采取报纸公示和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等方式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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