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叶吉福坐落新甸镇新甸村岭前组的登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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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2日发表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予十五个工作日,将异议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送达机构 :岫岩满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7610023
序号 | 权利人 | 权利类型 | 不动产权证号 | 坐落 | 面积(m2) | 用途 | 公告事项 | 备注 |
20211091 | 叶吉福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村房字第170405008号 | 新甸镇新甸村岭前组 | 宗地:150.00房屋:55.00 | 农村宅基地/成套住宅 | 转移登记 | 继承人:叶吉福 被继承人:叶英堂(已故) |
叶吉福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村房字第170405008号 | 新甸镇新甸村岭前组 | 宗地:150.00房屋:55.00 | 农村宅基地/成套住宅 | 房权证丢失声明作废 | 补证 | |
岫岩满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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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3 14:55:3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