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发改局不断加强招投标工作
市发改局按照国家、省、市招投标工作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能,不断加强招投标管理,制定三项举措确保了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了海城市经济发展环境的不断完善。
一、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在各类招投标的过程中,发改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辽宁省招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从海城的实际出发,认真组织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
二、引进竞争、促进工作。广泛地吸纳外地有实力的企业前来参与投标,打破了项目由本市企业独揽的格局,使本市企业增加了竞争意识,促进了全市招投标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三、强化监督、规范运作。在招投标过程中,发改局非常重视监督工作,主要从信息发布、资格预审、招标方式等方面进行监督,在评委抽定、招标会议、开标会议、定标等方面进行事中监督;在中标公示、合同签订、履约验收等方面进行事后监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实行“一标三会”的方式,每个工程在招标过程中都要召开三次会议,即:招标预备会议、正式招标会议和开标会议,纪检委、检察院、财政局等部门在整个过程中实行全程监督和***,保证了项目招标工作公平公正,符合法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