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委常委会召开2018年第13次(扩大)会议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2次会议
4月17日,市委常委会召开2018年第13次(扩大)会议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2次会议。市委书记、市长闻然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李克强***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辽宁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精神。闻然强调指出,要准确把握讲话的精神实质,切实抓好讲话精神的贯彻落实。一要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抢抓国家新一轮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一带五基地”建设、“五大区域发展战略”等机遇,积极融入沈阳经济区建设,全面实施县域经济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年行动计划和项目建设三年攻坚行动计划,突出创新驱动引领和人才支撑,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增强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二要全面深化改革。瞄准当前制约海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打好15项国家级改革试点的组合拳,切实抓好县乡财政体制改革、“放管服”改革、乡镇机构改革等重点改革任务,着力培育推动振兴发展的新动能。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和辽宁沿海经济带、辽宁自贸区建设,以二连浩特、霍尔果斯为桥头堡,把海城打造成“海蒙俄欧”大通道上的重要枢纽。三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在抓好就业、教育、卫生、养老、扶贫攻坚等工作的同时,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会议听取了全市菱镁资源整合工作情况汇报。闻然指出,菱镁产业是海城市的主导产业之一,一定要统一思想,以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为契机,按照鞍山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打造“世界级菱镁新材料产业基地”的总体要求,同心同力同向,全力推进菱镁矿产资源整合工作,实现菱镁资源有序开发和菱镁产业转型升级,提高菱镁产业在国内外市场的话语权、控制权和主导权。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海城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暂行办法》《海城市农村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海城市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流转和退出暂行办法》《海城市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房屋补偿安置暂行办法》《海城市农村宅基地退出复垦验收暂行办法》《海城市腾退的农村闲置宅基地综合利用工作指导意见》《海城市农村宅基地改革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海城市农村宅基地增值收益分配指导意见(暂行)》《海城市农村居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指导意见》等农村宅基地改革系列制度。闻然指出,海城市被确定为全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单位以来,先后承担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土地征收、宅基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今年是海城市推进实施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启动之年,也是完成三块地改革的收官之年。全市上下要在统筹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土地征收制度改革的同时,充分发挥政策的先发优势,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改革系列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全力做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确保尽快见实效、出成果,最大限度地释放改革红利。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2018年度海城市工作实绩考核实施方案》。闻然指出,要充分发挥工作实绩考核“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在全市上下实行“两级”考核体系,激发全市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确保全面完成2018年省市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海城全面振兴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坚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