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政府召开十八届第二次常务会议
1月5日,县政府召开十八届第二次常务会议。县长刘广新主持会议并讲话。范磊、仲继红、张宏仕、于德忱、张庆宏、张健、赵玉宇出席会议。郝时道、王耀武、王显凯、牛宝权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台安县机关企事业单位(部分上管单位)办公用房屋顶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汇报;听取了关于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指导意见的汇报;听取了关于实施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缺口专项上解、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街道财政管理体制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关于台安县违法建筑普查统计工作实施方案的汇报。
会议要求,要提前做好台安县机关企事业单位(部分上管单位)办公用房屋顶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评审论证,充分做好项目投资、收益测算,准确把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国家政策方向,认真分析项目未来发展趋势,扎实做好项目风险评估。要积极吸纳借鉴发达地区的先进做法,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找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佳结合点。同时,城建集团要全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增强自身“造血功能”,确保通过项目的有效运转,做大做强国有企业。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完善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指导意见,紧紧围绕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尝试突破,制定出更符合台安实际的指导意见。各镇场街道要深刻消化理解关于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指导意见相关政策,认真研究国家有关政策精神,吃透政策、熟悉业务,不断增加干事本领、提升处理急险重问题能力,扎实做好下一步指导工作。要实实在在落实推进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各项工作,敢于动真碰硬,创造性开展工作,结合政策支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推进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台安县违法建筑普查统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普查范围、普查标准,认真做好实施方案解读工作。同时,“一区一园”及各镇场街道要认真配合做好信息登记和数据汇总工作,国土、城建等相关部门要积极提供业务指导,公安部门要严格依法办事,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台安县违法建筑普查统计工作按时完成。同时,要加大对违法建筑清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自觉拆除违章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