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环保局环境与健康标准正式纳入国家环保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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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1日发表
环保局结合《环境保护法》、《“十三五”环境与健康工作规划》的有关规定,按照《人体健康水质基准制定技术指南》贯彻执行。
环境与健康是环境保护事业的重要组成,环境与健康标准纳入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体系是“国家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的客观要求,两项标准的发布是推动环境与健康管理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的一项有益探索,对于增强不同调查研究结果之间的可比性、科学认识环境与健康之间的关系,完善我国环境标准体系,提升环境风险管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指南》适用于我国地表水和可提供水产品的淡水水域中污染物长期慢性健康效应人体健康水质基准制定,规定了数据收集和评价、本土参数确定、水质基准审核4个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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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2 20:36:1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