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局级领导干部带头纠正四风
4月9日获悉,市纪委监察局于日前开始在全市局级领导干部中开展以纠正“四风”和遵守《廉政准则》为内容的公开承诺活动,促使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廉政准则》有关规定,带头纠正“四风”,为普通党员干部和群众作表率,以优良的党风带政风促民风,倡导时代新风,为全面建设“五个鞍山”提供有力支撑和坚强保证。
在公开承诺活动中,各县(市)区委、政府(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市委各部委、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政府各部门、市政协机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及各人民团体局级领导干部(不含省委管理领导干部);中省直有关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将认真纠正自身存在的“四风”问题,承诺在工作和生活中严格做到:不脱离实际、脱离群众,摆正自己和群众的关系,不做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的事情;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和虚报工作业绩;不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不在培训中心搞奢靡享乐活动;不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和到风景名胜区开会;不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不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祝寿、乔迁、履新、就医、出国、子女升学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益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不违反规定配备公务用车、公车私用,超标准配备、装修办公用房和多处占用住房;不利用公共权力或自身影响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同时,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8个禁止、52个不准之规定。
纠正“四风”和遵守《廉政准则》公开承诺活动采取“一卡一书双公示”的方式进行。市纪委监察局通过本报等媒体公示公开承诺活动的相关内容,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4月30日前,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将公开承诺书、开展落实公开承诺活动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纪委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承诺人要通过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述德等方式报告当年践诺情况,年底前要进行自我评价,写出个人践诺报告,并存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市纪委监察局将对此次公开承诺活动组织检查,认真受理群众举报,严肃责任追究,并将各单位局级领导干部开展和遵守公开承诺情况纳入当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考核内容。同时,对全年领导干部践诺情况、违诺人员及处理情况在全市通报和媒体曝光。
如有违反承诺的行为,市纪委监察局将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被市纪委监察局立案调查的,由市纪委监察局进行通报并在媒体上予以曝光;领导班子成员中有违反承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市纪委监察局将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对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
公开承诺活动举报电话:12388 151****2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