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制定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稽核工作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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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0日发表
为了加强中心内部控制,规范各项业务工作,保证住房公积金规范管理和安全运作,中心制定了稽核工作暂行办法。本办法共七章二十五条,对稽核审计工作的依据、范围、类别、职责和权限、内容及主要程序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新办法的制定便于我们以后监督和评价相关部门开展住房公积金业务情况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的行为,保证住房公积金规范管理和安全运作。
在实施内部稽核项目前,稽核审计处会提前一周将包括稽核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的稽核通知书送至被稽核部门,被稽核部门要积极配合稽核审计处开展工作。同时,稽核工作的开展也必须遵循合法、客观、公正、效率的原则,稽核工作人员应当在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的原则下开展各项稽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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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2 06:54:3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