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鞍安委发〔2017〕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及驻鞍中省直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1月14日辽宁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1月25日鞍山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按照赵爱军市长要求,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从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检查范围及重点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覆盖全市所有地区、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金属冶炼、农业机械、特种设备、电力、旅游、城镇燃气、民爆器材等重点行业领域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二、大检查内容
1.贯彻落实******、李克强******批示、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落实李希书记、陈求发省长批示要求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情况;落实1月25日鞍山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情况。
2.前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省安委会督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情况。
3.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隐患排查治理及风险管控情况。
4.严格节后企业复产复工审查验收,防范事故反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5.迎接国检工作准备情况。
三、大检查时间安排
从2017年2月8日开始到3月31日,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7年2月8日至2月20日):自查自纠阶段。
第二阶段(2017年2月21日至3月21日):各县(市)区政府及市有关部门对本辖区、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和企业进行督导检查阶段。
第三阶段(2017年3月22日至3月31日):整改提高和总结上报材料阶段。
四、大检查责任分工
市安监局负责全市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安全大检查方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市公安局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及民用爆炸物品安全大检查方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市交通委负责全市交通运输安全大检查方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市消防局负责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方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市住建委负责全市建筑施工、城镇燃气行业领域安全大检查方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市质监局负责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方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市农委负责全市农业机械及粮食行业领域安全大检查方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市经信委负责民爆器材行业领域及电力系统安全大检查方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市发改委负责石油、天然气(包括天然气、煤层气和煤制气,不包括城镇燃气)管道安全大检查方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市教育局负责教育系统(含民办学校)安全大检查方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市水利局、卫计委、旅游委、司法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文广局、人防办等部门及中省直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大检查方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安全大检查方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五、成立督查组
为确保此次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由市安委会成立督查组,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各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六、有关要求
1.扎实有效,做好迎国检各项准备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明确检查范围,内容,分工等,与国检相结合,对照国检要求,学习借鉴深南街道、齐大山镇网格化管理模式,摸清监管底数,逐层逐级落实责任,全面细化迎检责任,强化内业管理,特别是痕迹化管理的各项资料,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对不足、不到位的方面抓紧整改,实现精准化、精细化监管,确保国检工作顺利开展。
2.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着力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着力抓重点、抓关键、抓薄弱环节,结合“四个清单”,实施闭环管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台帐要求,对发现隐患及时登记整改,做到工作“零缺陷”、设备“零故障”、排查“零盲区”、隐患“零容忍”,确保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抓得准、抓得紧、抓得狠”,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3.认真组织、加强领导。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统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到主要领导要亲历亲为,分管领导负责抓,责任部门具体抓。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大检查实施方案,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4.广泛宣传,全面发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多渠道、全方面加大对大检查的宣传力度,对大检查中的工作亮点和典型经验要及时总结宣传,对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曝光,强化警示教育。各地区要充分发挥12350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电话的作用,及时将举报信息汇总分类,移交相关部门立案查处。
5.加强值班值守,全面做好应急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在全国“两会”期间要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加强节日期间的应急准备工作,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确保遇有突发事件能及时有效进行处置。
请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在2月14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红头正式文件及电子版),3月27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便签盖章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同时,从一季度开始,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在每季度首月第一周内按照全市统一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要求,报上季度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台账内容要如实填写,并加盖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公章后将纸质版(A3纸)台账(含电子版)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市安委会办公室将适时通报方案、总结、台账报送及隐患整改情况,并将本次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
联 系 人:王占军 张红石
联系电话:5892201(传真)
电子邮箱:asajjawb@163.com
鞍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