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旅游局关于做好汛期及旅游旺季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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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0日发表
鞍旅发﹝2016﹞7号
千山风景区管委会、玉佛山风景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旅游局、各旅游经营单位:
现将辽宁省旅游局《关于做好汛期及旅游旺季安全工作的通知》(辽旅质管发﹝2016﹞16号)转发给你们,望紧密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市旅游委将加强督促检查。
***:辽宁省旅游局《关于做好汛期及旅游旺季安全工作的通知》
鞍山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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