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东北振兴政策系列解读之支持城区老工业区和独立工矿区搬迁改造
《***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在关于推动城市转型发展方面,明确提出了要完善城市功能,支持城区老工业区和独立工矿区搬迁改造,促进资源型城市转型,建设宜产宜居的现代城市。
《意见》指出,从2014年起扩大中央预算内投资相关专项规模,每年安排20亿元专门用于东北地区城区老工业区和独立工矿区搬迁改造。今年年内集中力量支持问题突出、前期工作基础较好的10个城区老工业区和10个独立工矿区实施搬迁改造工程,明后两年力争全面展开。
城区老工业区是指依托“一五”、“二五”和“三线”建设时期国家重点工业项目形成的、工业企业较为集中的城市特定区域,为我国建立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为老工业城市的形成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目前仍是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城区老工业区的界定标准为:位于中心城区,总面积5平方公里以上,或区内原有国有大中型企业5家以上,工业用地占老工业区总面积30%以上;区内工业用地50%以上可在企业搬迁后腾退出来;前期工作基础较好,有完整的搬迁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开始启动整体搬迁改造,有限选择已有配套政策支持搬迁改造的老工业区;环境污染、安全隐患等问题较突出。
9月,国家发改委组织专家对老工业区搬迁改造试点进行专家评审,我市铁西城区老工业区顺利通过评审,被纳入到国家支持的10个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试点。目前,相关项目已上报省和国家评审。
独立工矿区指因矿产资源开发而兴起,以资源开采加工为主导产业,矿业职工及其家属为居民主体,远离主城区,经济社会功能相对独立的生产生活区。包括一些远离地级行政单位主城区的市辖区、开发区和远离县级行政单位主城区的问题突出的镇、乡、街道等。独立工矿区的界定标准为:当地设有或曾有中央或省属国有大中型矿山企业,地方经济依托矿产资源开采加工而兴起并发展;产业结构较为单一,资源型产业在当地经济中占较大比重,但随着资源储量衰减已逐步陷入衰退;地具有较大的人口规模,且居民以矿业职工及家属为主体;与主城区距离较远,经济社会功能相对独立;资源开发历史较长,当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曾为当地所在地区的发展做出过较大贡献;当地转型发展面临较大困难,群众生活比较困苦。
我市大孤山工矿区、东鞍山工矿区、齐大山工矿区、海城菱镁工矿区、岫岩金矿工矿区等符合独立工矿区界定标准,目前我市已将上述工矿区搬迁改造实施方案及项目作为储备向省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