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抚区三举措推进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申报工作
6月29日,抚顺市发展和改革委下发了《关于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接到通知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本次试点申报,利用“三举措”确保试点申报工作顺利进行。
一是行动迅速,第一时间摸清区域内可开发利用屋顶资源。7月1日,区常务副区长吴云龙主持召开了“新抚区可利用屋顶摸底排查会”,会后由区发展改革局总牵头,教育局、卫健局、工信局、商务局、住建局、千金乡、榆林街道及公共事业服务中心等多部门强力配合,迅速摸清党政机关,学校、医院、村委会,工商业厂房,农村居民屋顶总面积的工作要求,明确项目建设规模。
二是认真甄选,选取最优项目投资业主。为进一步推动项目落实,争取试点名额,我区先后接触了多家项目业主,根据各项目业主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以及各项目业主的综合实力等多方面因素,拟定了由国网辽宁综合能源服务抚顺分公司作为《抚顺市新抚区报送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项目》投资业主上报市发改委。
三是积极对接,全力争取抚顺市(整县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区领导带领区发展改革局多次与市发改委、国咨集团、供电公司等部门沟通协调,组织项目投资业主与行业内专家共同完善方案,最终通过项目可行性专家评审论证、供电部门接入网论证等层层筛选,我区《抚顺市新抚区报送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项目》方案最终成功获得抚顺市唯一试点名额。
本次试点的争取,将是我区探索新能源项目引进新模式、深化绿色产业梯次布局的开端,为实现区域绿色转型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先手机遇。下一步,我区将在试点的基础上推进采煤沉陷影响区生态综合治理200MW光伏发电上网等更多新能源项目的落地见效,充分发挥新能源在能源供应保障中的作用,打造抚顺市、辽宁省以至全国的清洁能源示范区,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