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县扎实推进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工作
为进一步激发乡镇谋发展的动力、活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实,清原县量体裁衣、真抓实改,扎实推进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设置乡级金库,实行县乡分税制收入。全县14个乡镇,在县人民银行统一设置独立的乡级金库,乡镇收入在乡级金库中分账核算。
二是规范上解管理,推进县乡财政合理配置。各乡镇上解省财力比例,实行“一乡一率”,一乡一算账。在县乡结算上解中,将原本是县级收入的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部分下划到乡镇。
三是实行分灶吃饭,完善“乡财乡用县监管”管理方式。县乡各自承担本级政府的支出,明确“乡财县监管”基本原则,让乡镇放开手脚抓发展的同时,规范乡级财务管理,严格遵守财经纪律。
四是合理划分财权事权,健全县乡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结合工作实际,根据县乡两级财政情况,明确承担责任。同时,根据乡镇供养人员、税收完成及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情况,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保障乡镇基本财力。
五是完善支持乡镇政策,调动乡镇发展积极性。制定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政策,本乡镇新落地项目及联系引进到县工业园区的项目,土地出让金、税收等收益全部返还乡镇,有效调动乡镇发展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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