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含人事信息)海域使用申请受理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辽宁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规定,按照海域使用申请审批程序要求,现对东港市黄土坎农场提出的一宗海域使用申请做如下公示:
1、申请人:东港市黄土坎农场
2、申请海域位置:位于东港市椅圈镇政府浅海南、东港市水产养殖开发中心浅海东、,东港市北井子镇獐岛村浅海西.
3、坐标点:(1)
序号 | 北纬 | 东经 |
1 | 39°42"37.00" | 123°36"52.32" |
2 | 39°42"00.00" | 123°36"52.32" |
3 | 39°42"00.00" | 123°35"27.20" |
4 | 39°42"37.00" | 123°35"27.20" |
面积 | 231.401公顷(3471.008亩) |
4、海域用途:浅海贝类养殖
5、使用期限:五年
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2011年2月28日至3月6日通过书面或其它形式向东港市海洋与渔业局提出,联系电话:7124310。
东港市海洋与渔业局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